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关于共建人文湾区的部署要求,以及《关于推动广东演艺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中关于培育演艺新空间、加强演出市场服务保障的相关要求,推动粤港澳三地演出市场互联互通与融合发展,针对性解决当前跨境演出中服务要求不一、场地适配差异、物资通关不便等突出问题。
本标准由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香港特别行政区康乐及文化事务署指导,粤港澳大湾区标准创新联盟牵头,联合滨海艺术中心、香港演戏家族、深圳市文化市场行业协会、深圳市标准化协会、新空间(深圳)演艺有限公司、深圳市佾礼佾舞文化研究院、湾区艺术家联盟、澳门千亿活动工程有限公司等多家单位共同起草。经多轮专家研讨与草案修改,编制形成《粤港澳大湾区跨境演出服务指南(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请各有关单位认真审阅,提出修改意见,并于2026年10月26日前将《粤港澳大湾区跨境演出服务指南(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反馈表以E-mail形式反馈给起草单位联系人,感谢您的支持!
特此函告。
联系人:王星瑶
联系电话:18026942267
邮箱:szas_1983@163.com
附件:1.关于征求团体标准《粤港澳大湾区跨境演出服务指南(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4.《粤港澳大湾区跨境演出服务指南(征求意见稿)》意见反馈表
粤港澳大湾区标准创新联盟秘书处
2026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