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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批准《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信息管理系统智慧化与支持互认规范》团体标准发布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国标委联〔2019〕1 号)和《深圳市标准化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由南方医科大学深圳医院牵头,联合深圳市人民医院、深圳市第二人民医院、深圳市妇幼保健院、北京大学深圳医院、香港大学深圳医院、中山大学附属第八医院、深圳市宝安区人民医院、深圳市标准技术研究院、深圳市迈瑞生物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等单位共同制定,深圳市标准化协会归口的团体标准《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信息管理系统智慧化与支持互认规范》,经深圳市标准化协会审查通过,现予以发布。

 

附件:1.关于批准《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信息管理系统智慧化与支持互认规范》团体标准发布的通知

  2.《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信息管理系统智慧化与支持互认规范》团体标准发布公告

  3.《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信息管理系统智慧化与支持互认规范》标准文本(发布稿)

  4.《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信息管理系统智慧化与支持互认规范》编制说明(发布稿)

 

深圳市标准化协会

2026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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