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团体标准《共享充电宝服务规范(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各有关单位:

        为保障粤港澳三地共享充电宝消费权益与服务质量,推动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由深圳市消费者委员会、澳门特别行政区消费者委员会、广州市消费者委员会、珠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汕头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佛山市消费者委员会、汕尾市消费者委员会、东莞市消费者委员会、中山市消费者委员会、江门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湛江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茂名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肇庆市消费者委员会发起,并联合深圳市标准化协会、深圳竹芒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街电科技有限公司、挚享科技(上海)有限公司、北京三快在线科技有限公司、广东聚充充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小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倍电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优电智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袋鼠有限公司(香港)、澳家网络传媒发展有限公司(澳门)、广东省终端快充行业协会、深圳市前海“一带一路”法律服务联合会、香港电器及电子设备回收协会和广东省东莞市质量监督检测中心等多家单位共同起草了大湾区团体标准《共享充电宝服务规范》。目前,该标准草案稿经多次修改,已形成征求意见稿。

        现该标准进入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阶段,请各有关单位认真审阅,提出修改意见,并于2026年4月30日前将《共享充电宝服务规范(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反馈表以E-mail形式反馈给起草单位联系人,感谢您的支持!

特此函告。

 

联系人:王星瑶

联系电话:18026942267

邮箱:SZAS_1983@163.com

 

附件1:《共享充电宝服务规范(征求意见稿)》标准文本

附件2:《共享充电宝服务规范(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附件3:《共享充电宝服务规范(征求意见稿)》意见反馈表

附件4:关于征求团体标准《共享充电宝服务规范(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粤港澳大湾区标准创新联盟

(深圳市标准化协会代章)

2026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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