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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标准《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信息管理系统智慧化与支持互认规范》正式发布

         2026年10月10日,深圳市标准化协会发布团体标准《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信息管理系统智慧化与支持互认规范》(T/SZAS 115—2026),该标准将于2027年4月10日起实施。标准由南方医科大学深圳医院提出,深圳市标准化协会归口,围绕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信息管理系统智慧化建设及支持检验结果互认,对系统功能、信息交互、安全管理和建设应用等方面提出规范要求。

         本标准由南方医科大学深圳医院牵头,联合深圳市人民医院、深圳市第二人民医院、深圳市妇幼保健院、北京大学深圳医院、香港大学深圳医院、中山大学附属第八医院、深圳市宝安区人民医院、深圳市标准技术研究院、深圳市迈瑞生物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等单位共同制定。标准制定过程中,编制组结合临床实验室业务需求及相关标准规范,围绕系统建设、业务应用和检验结果互认等内容开展研究与论证。

         近年来,国家持续推进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对医疗质量管理、检验结果互认和信息化支撑提出了更高要求。临床实验室信息管理系统贯穿标本流转、检验审核、报告管理和质量控制等环节,是开展检验业务和实验室管理的重要信息化基础。实际应用中,跨机构检验结果互认不仅需要明确互认项目和规则,也需要系统在互认数据、互认标识、信息交互和安全管理等方面提供相应支持。针对系统功能建设、业务流程衔接、互认信息交互及系统验收评价等环节的实际需求,本标准进一步明确相关技术要求,为临床实验室信息管理系统智慧化建设及支持检验结果互认提供规范依据。

         本标准规定了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信息管理系统智慧化建设及支持检验结果互认的技术要求,涵盖系统功能、信息安全、技术支持服务、信息交互与互认业务、系统建设流程及功能验收与评价,并对检测设备单机软件、中间件功能和系统技术指标作出规定。系统功能包括质量控制与评价、标本采集与检验、结果审核(含自动审核与智能审核)、检验报告与危急值管理、微生物检验,以及人员、设备、试剂耗材、文件、设施环境和质量指标管理等;同时,对互认项目、互认数据、互认标识及相关功能支持提出要求,为系统建设应用和检验信息交互、结果互认提供技术依据。

         本标准适用于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信息管理系统智慧化的建设、应用和维护,也可为相关方评价系统能力提供参考。标准发布后,各起草单位将结合自身业务实践和系统建设情况,开展标准宣贯与应用衔接,推动标准要求在系统规划、建设、运行维护及验收评价等环节落地。标准的实施有助于进一步规范临床实验室信息管理系统功能和业务流程,促进检验信息交互规范化,为检验结果互认提供系统支撑,并为医疗机构间业务协同、区域医疗协同和医疗资源合理利用提供技术参考,为提升医疗服务质量、推动医疗卫生服务数字化转型和高质量发展提供标准化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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