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批准发布《远程超声机器人 通用技术条件》团体标准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远程超声机器人 通用技术条件》大湾区团体标准已于2023年12月25日由粤港澳大湾区标准创新联盟正式予以发布。

       根据《粤港澳大湾区标准创新联盟标准工作管理办法》,联盟组织伙伴需将发布的湾区团体标准等同采用转化为自身团体标准。因此,深圳市标准化协会正式批准发布团体标准《远程超声机器人 通用技术条件》(T/SZAS 71-2022)。团体标准由深圳华大智造云影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提出,粤港澳大湾区标准创新联盟归口。

 

 

2023年12月25日

深圳市标准化协会

      标协发布版《远程超声机器人 通用技术条件》

      关于批准发布《远程超声机器人 通用技术条件》团体标准的通知

      标协发布公告《远程超声机器人 通用技术条件》_已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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