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随着物流领域自动驾驶技术迭代发展,货物牵引车实践自动驾驶技术的应用场景正在逐步规范。为规范货物牵引车自动驾驶技术要求,明确试验验证方法,发挥标准引领作用,推进自动驾驶技术在货物牵引车领域的发展和使用,由深圳顺丰泰森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牵头,联合鄂州顺路物流有限公司、顺丰航空有限公司、上海机动车检测认证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上研智联智能出行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丰豪供应链(香港)有限公司、嘉里物流联网有限公司、丰修科技(澳门)有限公司等多家单位共同向粤港澳大湾区标准创新联盟秘书处提出粤港澳大湾区团体标准《货物牵引车自动驾驶性能要求及试验方法》的立项申请。
根据联盟标准管理办法规定,秘书处已对《货物牵引车自动驾驶性能要求及试验方法》开展查新工作,均符合立项要求,并于10月16日提交联盟执行委员会立项审查。经联盟执行委员会投票表决,同意粤港澳大湾区团体标准《货物牵引车自动驾驶性能要求及试验方法》审核通过,现予以立项。
请各编制单位认真组织落实编制和研究工作,确保标准质量,按时完成粤港澳大湾区团体标准制修订任务。
粤港澳大湾区标准创新联盟
(深圳市标准化协会代章)
2023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