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低空经济作为新质生产力的重要组成部分,涵盖空域资源优化、低空飞行服务、航空器制造与运维、城市空中交通(UAM)等多个领域,是推动粤港澳大湾区协同创新和新兴产业集群发展的战略方向。鉴于粤港澳三地在空域管理、数据共享、跨境飞行等方面存在制度差异,为突破区域协同发展的制度壁垒,实现技术融合与制度创新,亟须构建统一、系统、可落地的标准体系框架。该框架将作为大湾区低空经济发展的顶层设计基础,并为全国低空经济标准化提供可复制的示范经验。
在此背景下,由澳门低空经济协会牵头,联合澳门科技大学、深圳市标准化协会、香港生产力促进局、香港理工大学等机构共同开展团体标准《粤港澳大湾区低空经济标准体系框架》编制工作。为提高标准编写质量,增加标准适用性、有效性和创新性,扩大标准的影响力,现面向各有关单位公开征集标准参编单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起草单位、起草人资格条件
(一)起草单位需是粤港澳大湾区标准创新联盟正式成员;
(二)起草单位信誉良好,并且重视标准化工作,具有一定标准化工作基础;
(三)起草人熟悉标准相关工作,具有丰富实践经验和较高专业素养,能够积极参与标准起草的各项工作。
二、起草单位、起草人权利
(一)参编单位列入起草单位名单;
(二)参编单位指定的标准起草人列入标准起草人名单;
(三)在可以公开的前提下,能够共享本单位在本领域所取得的优秀成果、经典案例和数据,提供给起草组参考;
(四)在标准起草过程中发表独立见解,并对标准提出建设性修改意见。
三、起草单位、起草人义务
(一)坚持全程参加标准起草工作会议、积极参加相关调研,按时完成各项任务;
(二)在标准起草过程中发表独立见解,并对标准提出建设性修改意见;
(三)为标准编制调查研究、起草研制等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
四、联系方式
欢迎各单位积极踊跃报名,并填写《粤港澳大湾区标准创新联盟团体标准参编单位申请表》(见附件),于9月1日前发送至以下联系人。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胡工 18026942267
电子邮箱:SZAS_1983@163.com
粤港澳大湾区标准创新联盟
(深圳市标准化协会代章)
2025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