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物业承接查验是物业企业承接服务项目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无论是物业企业承接物业开发商的新建物业项目,还是承接更换物业企业的老物业项目;无论物业企业与开发商同属一家企业,还是物业企业为独立法人,在物业承接查验的过程中,物业企业都处于相对弱势地位,且承接查验工作无标准可依,致使承接查验工作不规范,为后续物业服务工作留下了很多隐患,使物业企业承担了本不该其承担的责任,物业企业与业主之间因此产生矛盾,造成物业企业运营成本增加,业主满意度降低。
为解决上述问题,提高物业承接查验工作的效率,保障物业管理服务的质量。根据中国物业管理协会发布《关于印发2023年第二批团体标准立项计划的通知》(中物协函 [2023]64 号)要求,由深圳市天健城市服务有限公司研制《物业承接查验管理》团体标准。
为提高标准编写质量,增加标准适用性、有效性和创新性,现面向各有关单位广泛征集参编单位,有关事项如下:
一、起草单位、起草人资格
1、起草单位在我国境内正式合法登记注册单位及组织,在物业承接查验管理领域具有相关经验成果、成功案例或具备一定行业影响力和代表性的单位;或从事物业承接查验管理相关领域研究的高校科研院所等研究机构;
2、起草单位重视标准化工作,并能够提供人员、经费等资源,助力本项标准研制工作开展;
3、通常每家起草单位指派一人为标准起草人。起草人应具备物业承接查验管理相关专业知识、经验和能力,并熟悉标准化工作流程,具有标准制修订工作经验的优先。
二、起草单位、起草人权利
1、在标准前言署起草单位和起草人(1名)的权利,排名以在标准编制中的工作贡献情况确定;
2、标准起草单位、起草人享有参与标准全程讨论并提出建议的权利;
3、标准起草单位、起草人享有获取标准相关信息及资料的权利。
三、起草单位、起草人义务
1、积极配合牵头单位开展本项标准的研制工作,坚持全程参加标准起草工作会议,积极参加相关调研,按时完成各项任务;
2、为标准编制调查研究、试验验证等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
请有意向参编单位填写《起草单位申请表》,加盖公章后于 10 月 31 日前发送电子邮件至联系邮箱。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谢泽宇 18565803638 电子邮箱:413865958@qq.com
附件 1:《起草单位申请表》
附件 2:《关于印发2023年第二批团体标准立项计划的通知》(中物协函[2023]64 号)
深圳市天健城市服务有限公司
2023 年9月27日
附件1:起草单位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