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近年来,随着全球贸易的发展和航空业的快速增长,机场货运量逐年上升,对高效、安全、可靠的货物搬运方式提出了更高要求。传统的机场货物牵引车需要由司机操作,存在人为因素导致的安全隐患和效率低下等问题。在交通运输领域中,自动化和智能化技术伴随业务经营发展要求不断进步,无人驾驶技术在各个领域得到广泛应用。但目前无相应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对其在机场场景下的商业落地进行规范,故亟需制定标准对机场无人驾驶货运牵引车的功能要求进行规范和引导。
在粤港澳大湾区标准创新联盟智慧物流委员会的指导下,深圳顺丰泰森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鄂州顺路物流有限公司、湖北国际物流机场有限公司等单位联合组建标准工作组,共同起草了大湾区团体标准《货物牵引车自动驾驶性能要求及试验方法》。目前,该标准草案稿经多次修改,已形成征求意见稿。
现该标准进入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阶段,请各有关单位认真审阅,提出修改意见,并于 2024 年 6 月 28 日前将《货物牵引车自动驾驶性能要求及试验方法(征求意见稿)》意见反馈表以E-mail形式反馈给起草单位联系人,感谢您的支持!
联系人:彭俊斌
联系电话:13929125176
邮箱: ben3@sf-express.com
附件 1:《货物牵引车自动驾驶性能要求及试验方法(征求意见稿)》标准文本
附件 2:《货物牵引车自动驾驶性能要求及试验方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附件 3:《货物牵引车自动驾驶性能要求及试验方法(征求意见稿)》意见反馈表
粤港澳大湾区标准创新联盟
(深圳市标准化协会代章)
2024 年 5 月 27 日
关于征求团体标准《货物牵引车自动驾驶性能要求及试验方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_已签章
附件1:《货物牵引车自动驾驶性能要求及试验方法(征求意见稿)》标准文本